本帖最后由 huakaibanxia 于 2024-1-22 14:57 编辑
1.根据18新混规范,5.2.7条专门针对受压区高度验算不通过给出了相应的解释。 规范5.2.7条的合理解释是:如果有些钢束或钢筋是为正常使用的抗裂性配置的,可以在计算强度时忽略不计;如0号块里靠近中性轴的钢束,考虑这些钢束后,将导致受压区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;因此可以忽略局部钢束对承载力的影响; 况且主要针对截面采用T梁以及小箱梁在负弯矩区处底缘偏窄,故导致受压区高度会偏高。 2.实现方式:是在【规范库】材料里复制新建一种钢束材料类型,将设计强度改为小值,如0.001;如图进行操作,继而赋予给钢束,钢筋同理。 |